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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文学与传媒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文学与传媒学院考勤须知

时间:2023-10-28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文学与传媒学院考勤工作已于10月19日正式开展,为了保障考勤工作的顺利进行以维护学院优良学风的传统,现结合考勤工作中常见问题做如下说明:


一、考勤管理规定

考勤内容包括出勤、请假、迟到、旷课等,以下是我院的考勤内容及注意事项:

出勤:在上课铃响前到达课室,无迟到、早退情况视为出勤。

请假:标准请假方式仅分为两类:

1、个人事假或病假,需出示辅导员审批同意后的请假证明,若无法提供证明视为旷课;

2、团体请假,需出示所属部门负责人开具的盖有部门公章的公假条。

注意事项:

1、个人或团体请假证明需在当天内提供,如无特殊情况,事后补假无效,该节课记作旷课;

2、个人请假证明需提供清晰完整且真实的长截图,如无法截图,可提供录屏作为证明;

3、请假截图不得打码、涂抹或更改,需包括请假具体时间、本人具体信息、辅导员审核意见等要素;

4、根据《广州南方学院学生手册(2022年)》广州南方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2022年7月修订)第七条规定:学生违法、违规、违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从重处分,其中(四)恶意串通,隐瞒真相,故意提供虚假证据,妨碍调查取证的。即一经发现请假截图造假者,将予以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迟到:在上课铃响后15分钟内到达课室,且未请假视为迟到。

注意事项:

1、迟到的同学需出示规范的迟到证明,迟到证明中的老师签名与考勤负责人签名必须为手写(规范模板见附件1:迟到证明)

早退:在下课铃响前15分钟内离开课室,且未请假视为早退。

旷课:在上课铃响后15分钟后到达课室,且未请假视为旷课。

注意事项:

1、如遇特殊情况迟到15分钟以上者,出示请假证明后,可视作请假,否则视作旷课。

2、根据《广州南方学院学生手册(2023年)》广州南方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一)规定:学生修读课程应严格按照要求出勤,对旷课学生,以院系批评教育为主,一学期内旷课时间累计达到24学时及以上者,给予警告处分;累计达48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累计达72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累计达96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累计达120学时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考勤结果

1、考勤结果由广州南方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学风建设部收集和整理,通过学院公示和审核无误后归档。考勤结果每两周公示一次,公示内容通过文学与传媒学院官网和学院公众号发布,公示期内如对考勤结果有异议请及时联系负责该课程的考勤人员。

2、考勤结果将作为广州南方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综合素质测评评分依据。根据《广州南方学院学生手册(2023年)》广州南方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2022年7月修订)第六条(五)日常操行减分项第4点规定:凡不遵守学习纪律,旷课扣2分/节,迟到、早退扣0.5分/次,迟到、早退三次按旷课一节计,多次者累计扣分。


三、考勤工作注意事项

文学与传媒学院学生会学风建设部鉴于上一学年的考勤工作情况,对考勤工作中一些常见的问题进行了总结与温馨提示:

1、请退课、休学等情况的同学与任课老师沟通后,及时与对应课程考勤人员反映并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

2、请同学们把握好签到时间,及时签到并确认已签到,如出现漏签等情况,请及时提供相应的在场证明并向考勤学委反映;

3、请同学们牢记“当周假条当周交”的原则,按时提交假条,如遇特殊情况,需及时与考勤人员进行沟通联系,事后及时补交假条;

4、请同学们牢记迟到证明与假条的规范格式,确保迟到证明与假条的完整性、清晰性、真实性,切勿心存侥幸,违反校规校纪;

请同学们认真阅读和学习《广州南方学院学生手册》《文学与传媒学院考勤制度》,严于律己,涵养优良学风。

新学期新气象,学委考勤工作已经徐徐展开。文学与传媒学院良好学风的形成离不开各位同学的积极配合与支持理解,希望在新的学期中能与同学们共同维护好学院优良学风,助力“德才双修,学而不厌”风气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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